终于雾化有了国家级临床用药共识关于雾

时间:2025/4/8 12:58:40 来源:急性气管炎

我们都知道雾化已经有了将近20年的临床治疗经验,然而关于雾化用药的争议仍然不断。今年2月份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正式发布了—《雾化吸入疗法合理用药专家共识(年版)》。雾化伤害大于输液?呼吸道疾病常见的给药方式是:口服、输液、打针、雾化,下图是这些方式中药物的作用方式:下面我们来说说雾化吸入的优点:①药物不经过血液循环而直达病灶,起效更快、更好;②局部药物浓度高,但是总用药量少,对宝宝的副作用就更小;③宝宝痛苦较轻,只要带着面罩呼吸就行。④儿科使用的雾化类药物没有成瘾性,不会造成药物依赖。然而雾化并不是万能的!①一些不用吃药就能好的疾病(感冒等)就不需要雾化。②宝宝咳嗽时大多也不需要,因为咳嗽是帮助孩子排痰,盲目止咳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危害。注意:如果雾化治疗三天后仍然没有明显效果,就要另外寻找病因。可以雾化情况:①哮喘急性发作期和非急性发作期;②咳嗽变异性哮喘;③感染后咳嗽剧烈,影响生活;④喘息相关的呼吸道疾病(如:哮喘性支气管炎、毛细支气管炎、闭塞性细支气管炎等);⑤肺炎、支原体肺炎急性期和感染后恢复期;⑥支气管肺发育不良。⑦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;⑧气管插管术中和术后;可以用于雾化的药必须具有的条件:①经雾化吸入药物后可产生局部及全身作用,且全身的副反应少。②在理化特性上需具有“两短一长”的特点:即血浆半衰期短、在气道粘膜表面停留时间短和局部组织滞留时间长。《共识》中明确提出国内能用于雾化的药主要有:短效β2受体激动剂(SABA)、短效胆碱M受体拮抗剂(SAMA)、吸入性糖皮质激素(ICS)和黏液溶解剂等。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pobym.com/jbzz/16910.html
网站首页 | 网站地图 | 合作伙伴 | 广告合作 | 服务条款 | 发布优势 | 隐私保护 | 版权申明 | 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