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列普及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应急处置

时间:2017-6-19 20:49:02 来源:急性气管炎

  年,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》,从特别警示、理化特性、危害信息、安全措施、应急处置原则等五个方面,对危险化学品提出了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。小编整理,将系列登载60个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原则。   本期关键词:硫化氢、甲烷、天然气、原油注:危险化学品,是指具有毒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性质,对人体、设施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。硫化氢的特性及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

特别警示

强烈的神经毒物,高浓度吸入可发生猝死,谨慎进入工业下水道(井)、污水井、取样点、化粪池、密闭容器,下敞开式、半敞开式坑、槽、罐、沟等危险场所;极易燃气体。

无色气体,低浓度时有臭鸡蛋味,高浓度时使嗅觉迟钝。溶于水、乙醇、甘油、二硫化碳。分子量为34.08,熔点-85.5℃,沸点-60.7℃,相对密度(水=1)1.g/L,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1.19,临界压力9.01MPa,临界温度.4℃,饱和蒸气压.5kPa(25.5℃),闪点-60℃,爆炸极限4.0%~46.0%(体积比),自燃温度℃,最小点火能0.mJ,最大爆炸压力0.MPa。

主要用途:主要用于制造无机硫化物,还用作化学分析如鉴定金属离子。

极易燃,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、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。气体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火源会着火回燃。

与浓硝酸、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可发生爆炸。

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,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。

急性中毒:高浓度(0mg/m3以上)吸入可发生闪电型死亡。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、精神后遗症。急性中毒出现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,急性气管-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,支气管肺炎,头痛,头晕,乏力,恶心,意识障碍等。重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呈植物状态,出现肺水肿、多脏器衰竭。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

慢性影响:长期接触低浓度的硫化氢,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。

职业接触限值:MAC(最高容许浓度)(mg/m3):10。

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熟练掌握操作技能,具备应急处置知识。

严加密闭,防止泄漏,工作场所建立独立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,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

硫化氢作业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要定期测定,并设置硫化氢泄漏检测报警仪,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,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。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穿防静电工作服,戴防化学品手套,工作场所浓度超标时,操作人员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。

储罐等压力设备应设置压力表、液位计、温度计,并应装有带压力、液位、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。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、动力电源、管线压力、通风设施或相应的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。重点储罐等设置紧急切断设施。

避免与强氧化剂、碱类接触。

生产、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。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。搬运时轻装轻卸,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
(1)产生硫化氢的生产设备应尽量密闭。对含有硫化氢的废水、废气、废渣,要进行净化处理,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。

(2)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密闭容器、坑、窑、地沟等工作场所,应首先测定该场所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,采取通风排毒措施,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。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,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,使用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,作业工人腰间缚以救护带或绳子。要设监护人员做好互保,发生异常情况立即救出中毒人员。

(3)脱水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能离开现场,防止脱出大量的酸性气。脱出的酸性气要用氢氧化钙或氢氧化钠溶液中和,并有隔离措施,防止过路行人中毒。

储存于阴凉、通风仓库内,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℃。储罐远离火种、热源,防止阳光直射,保持容器密封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
(1)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。未经公安机关批准,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。夏季应早晚运输,防止日光曝晒。

(2)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,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。

(3)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。钢瓶一般平放,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,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,并用三角木垫卡牢,防止滚动。严禁与氧化剂、碱类、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。运输途中远离火种,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,停车时要有人看管。

(4)输送硫化氢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;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,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、外来物撞击的地段,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;硫化氢管道架空敷设时,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。在已敷设的硫化氢管道下面,不得修建与硫化氢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。硫化氢管道外壁颜色、标志应执行《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、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》(GB)的规定。

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氧。呼吸心跳停止时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。就医。

切断气源。若不能切断气源,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。喷水冷却容器,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

灭火剂:雾状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。

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,无关人员从侧风、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。消除所有点火源(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、消除所有明火、火花或火焰)。作业时所有设备应接地。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,泄漏、未着火时应穿全封闭防化服。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。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。

隔离与疏散距离:小量泄漏,初始隔离30m,下风向疏散白天m、夜晚m;大量泄漏,初始隔离m,下风向疏散白天m、夜晚m。

甲烷、天然气的特性及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

特别警示

极易燃气体。

无色、无臭、无味气体。微溶于水,溶于醇、乙醚等有机溶剂。分子量16.04,熔点-.5℃,沸点-.5℃,气体密度0.g/L,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0.6,相对密度(水=1)0.42(-℃),临界压力4.59MPa,临界温度-82.6℃,饱和蒸气压53.32kPa(-.8℃),爆炸极限5.0%~16%(体积比),自燃温度℃,最小点火能0.28mJ,最大爆炸压力0.MPa。

主要用途:主要用作燃料和用于炭黑、氢、乙炔、甲醛等的制造。

极易燃,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。

与五氧化溴、氯气、次氯酸、三氟化氮、液氧、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剧烈反应。

纯甲烷对人基本无毒,只有在极高浓度时成为单纯性窒息剂。皮肤接触液化气体可致冻伤。天然气主要组分为甲烷,其毒性因其他化学组成的不同而异。

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熟练掌握操作技能,具备应急处置知识。

密闭操作,严防泄漏,工作场所全面通风,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

在生产、使用、贮存场所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,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,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。穿防静电工作服,必要时戴防护手套,接触高浓度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佩带供气式呼吸器。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,须有人监护。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、压力表、液位计、温度计,并应装有带压力、液位、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,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。

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

生产、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。在传送过程中,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,防止产生静电。搬运时轻装轻卸,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。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、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
(1)天然气系统运行时,不准敲击,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,不得超压,严禁负压。

(2)生产区域内,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、火花的作业(固定动火区必须距离生产区30m以上)。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,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。配气站严禁烟火,严禁堆放易燃物,站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应有事故排风装置。

(3)天然气配气站中,不准独立进行操作。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,不准进入配气站。

(4)含硫化氢的天然气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。进行硫化氢监测,应符合以下要求:

——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配备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;

——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;

——硫化氢监测仪报警值设定:阈限值为1级报警值;安全临界浓度为2级报警值;危险临界浓度为3级报警值;

——硫化氢监测仪应定期校验,并进行检定。

(5)充装时,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,严防超装。

(1)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℃。

(2)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
(3)天然气储气站中:

——与相邻居民点、工矿企业和其他公用设施安全距离及站场内的平面布置,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;

——天然气储气站内建(构)筑物应配置灭火器,其配置类型和数量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的相关规定;

——注意防雷、防静电,应按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GB)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,工艺管网、设备、自动控制仪表系统应按标准安装防雷、防静电接地设施,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。

(1)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。未经公安机关批准,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。

(2)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;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。

(3)车辆运输钢瓶时,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,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,并用三角木垫卡牢,防止滚动。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。运输途中远离火种,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,停车时要有人看管。发生泄漏或火灾时要把车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。

(4)采用管道输送时:

——输气管道不应通过城市水源地、飞机场、军事设施、车站、码头。因条件限制无法避开时,应采取保护措施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;

——输气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、转角桩、标志桩和测试桩;

——输气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,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、外来物撞击的地段,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;

——输气管道管理单位应设专人定期对管道进行巡线检查,及时处理输气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,并依据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管道。

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
皮肤接触:如果发生冻伤:将患部浸泡于保持在38~42℃的温水中复温。不要涂擦。不要使用热水或辐射热。使用清洁、干燥的敷料包扎。如有不适感,就医。

切断气源。若不能切断气源,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。喷水冷却容器,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

灭火剂:雾状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。

消除所有点火源。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,无关人员从侧风、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。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,穿防静电服。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。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若可能翻转容器,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。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,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。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。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、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。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。

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,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m。如果为大量泄漏,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m。

原油的特性及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

特别警示

易燃粘稠液体。

原油即石油,是一种粘稠的、深褐色(有时有点绿色的)流动或半流动粘稠液,略轻于水。原油相对密度一般在0.75~0.95之间,少数大于0.95或小于0.75,相对密度在0.9~1.0之间的称为重质原油,小于0.9的称为轻质原油。原油粘度范围很宽,凝固点差别很大(-60~30℃),沸点范围为常温到℃以上。它由不同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组成,其主要组成成分是烷烃,还含有硫、氧、氮、磷、钒等元素。可溶于多种有机溶剂,不溶于水,但可与水形成乳状液。不同油田的石油成分和外观可以有很大差别。

主要用途:原油主要被用来作为燃油和生产各种油品等,也是许多化学工业产品,如溶剂、化肥、杀虫剂和塑料等的原料。

易燃,遇明火或热源有燃烧爆炸危险。

石油对健康的危害取决于石油的组成成分,对健康危害最典型的是苯及其衍生物,含苯的新鲜石油对人体危害的急性反应症状有:味觉反应迟钝、昏迷、反应迟缓、头痛、眼睛流泪等,长期接触可引起白血病发病率的增加。

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熟练掌握操作技能,具备应急处置知识。

严加密闭,防止泄漏,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,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现场严禁吸烟。

在可能泄漏原油的场所内,应该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,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,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。戴安全防护眼镜。穿相应的防护服。戴防护手套。高浓度环境中,应该佩戴防毒口罩。必要时应佩戴自给式呼吸器。储罐等压力设备应设置液位计、温度计,并应带有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。

避免与强氧化剂接触。

生产、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倒空的容器可能存在残留有害物时应及时处理。

(1)往油罐或油罐汽车装油时,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,以减少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。

(2)当进行灌装原油时,邻近的汽车、拖拉机的排气管要戴上防火帽后才能发动,存原油地点附近严禁检修车辆。

(3)注意仓库及操作场所的通风,使油蒸气容易逸散。

(1)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仓库内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房内温度不宜超过30℃。

(2)保持容器密闭。应与氧化剂、酸类物质分开存放。储存间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等设施。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灌装时,注意流速不超过3m/s,且有接地装置,防止静电积聚。

(3)注意防雷、防静电,厂(车间)内的储罐应按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GB)的规定设置防雷、防静电设施。

(1)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。未经公安机关批准,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。

(2)严禁与氧化剂、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。运输时所用的槽(罐)车应有导静电拖线,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。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,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。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运输途中应防曝晒、防雨淋、防高温。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、热源、高温区,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

(3)输油管道地下铺设时,沿线应设置里程桩、转角桩、标志桩和测试桩,并设警示标志。运行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。

吸入: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处,观察呼吸。如果出现咳嗽或呼吸困难,考虑呼吸道刺激、支气管炎或局部性肺炎。必要时给吸氧,帮助通气。

食入:禁止催吐。可给予1~2杯水稀释。尽快就医。

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。

眼睛接触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尽快就医。冲洗之前应先摘除隐形眼镜。

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、穿全身消防服,在上风向灭火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,必须马上撤离。

用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灭火。

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,无关人员从侧风、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。消除所有点火源(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、消除所有明火、火花或火焰)。作业时所有设备应接地。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。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。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、下水道、地下室或密闭空间。用泡沫覆盖抑制蒸气产生。用干土、砂或其它不燃性材料吸收或覆盖并收集于容器中。用洁净非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。大量泄漏:在液体泄漏物前方筑堤堵截以备处理。雾状水能抑制蒸气的产生,但在密闭空间中的蒸气仍能被引燃。

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,泄漏隔离距离周围至少为50m。如果为大量泄漏,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m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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